“司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”研讨会在小岗村召开 我所费文文律师荣获论文一等奖
阅读:4195次    发布日期:2018年08月21日

为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及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,进一步弘扬“小岗精神”在司法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作用,为依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,8月20日,由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滁州市司法局主办,滁州市法官协会、滁州市女法官协会、滁州市律师协会承办的“司法保障乡村战略”小岗研讨会在凤阳县小岗村召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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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许徽,党组成员、副院长韩建设,市司法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薛峰出席会议,省高院民一庭负责人张红生、安徽农业大学法学系副教授陈红兰、滁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胡野应邀出席研讨会,并作现场点评。各县、市、区法院分管调研工作院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,各县、市、区司法局分管律协工作领导、公律管理科主要负责人以及所有论文作者参加研讨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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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上,凤阳县副县长潘金钟到会致辞,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凤阳县及小岗村的历史文化、经济发展现状,他表示,今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,此次研讨会在小岗村召开,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建设美丽乡村有着重要意义,并代表凤阳县委县政府祝研讨会圆满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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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建设主持研讨会,来自法院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的8位获奖论文作者做现场交流,参会嘉宾予以精彩点评。薛峰在会上宣读了《关于表扬“司法保障乡村战略”小岗研讨会获奖论文作者的通报》,与会领导为获奖作者颁奖,张红生作研讨会总结讲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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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徽在讲话中指出,本次研讨会呈现出五个好:一是会议选题好,突出围绕“三农”问题和乡村振兴等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;二是时机选的好,在适逢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和关键节点,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;三是地点选的好,在小岗村这片改革的热土召开研讨会,弘扬小岗的改革创新精神;四是论文质量好,来自一线的法官和律师,通过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,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成果;五是嘉宾点评好,点评嘉宾用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对交流研讨活动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和指导。通过本次研讨会,一要追昔抚今,深刻感悟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,特别是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巨大进步;二要继往开来,深刻领悟司法保障乡村振兴的职责担当,加强人民法庭等相关职能作用发挥的深入研究和实践;三要学以致用,深刻体会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意义,高度总结经验,深化理论研究,实现成果转化,大力弘扬小岗精神,以法治利器助力乡村振兴,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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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我所费文文律师撰写的《农村妇女儿童权益的倾斜性保护之我见——以农村承包地征地补偿为视角》一文,在本次“司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”小岗研讨会主题征文活动中荣获一等奖,并在研讨会上作交流发言。